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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id:penetratingview)
希望我们今天的追问和思考,不要只停留在这一个案件,未成年人的红线还有很多,只有关注、呼吁,才能推动事件的进步。
来源 | 王耳朵先生(huangezishiba)
01
一开始,还以为是条假新闻。
毕竟它恶劣的程度,已经突破了正常人对霸凌的想象。
结果没等到辟谣,反而等来了工作组连夜进驻学校调查的消息。
事情,发酵于大同某小学四年级家长群里流出的聊天记录。
一位10岁男孩的妈妈泣血控诉:
“赵某妈妈,晋某妈妈,你们怎么教育的孩子?
你们的孩子公然欺负我们孙某,让我们孩子给舔小xx,每天打我们孩子,说一句话打一巴掌……
他们从辱骂,殴打,升级到身体上的侮辱。”
包括,但不限于上完厕所,强迫孙某舔干净他们身体的多处部位,包括最隐私,最肮脏的地方;
用被子把孙某蒙住,压住长达30分钟;甚至还出现了猥亵、侵犯行为。
这些令人发指的非人折磨,从每晚,逐渐演变成每天中午以及晚上。
他们还警告孙某,敢告状,就见他一次打他一次,打到他死为止……
即便用最隐晦的语言描述这些过程,也刺耳,刺眼,刺得人心里痛。
再多的我不忍心再列举,图片里,孙某母亲的控诉书,写得更加直白。
不知道孙某被欺负了多久,他一直沉默着,承受着,没告诉任何人。
直到在家里表现出厌学、轻生倾向,不断重复着“不想活了”,才在家长的再三追问下,说出自己被霸凌的种种经历。
不敢想象这对父母,听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一件一件,慢慢讲着自己过去一年半在校园遭受的虐待和折磨,有多撕心裂肺。
也无法理解,这种骇人听闻的同性之间的性霸凌、性虐待事件,是如何在老师们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一年半之久,却一直没被发现的?
02
从23号事情爆上热搜,等了4天,终于等来了官方通报:
因赵某和晋某是未成年,只能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对赵某、晋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校长解职,辞退副校长和小学部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涉事班主任和生活老师。
该处罚的处罚了,该开除的开除了,该惩戒的惩戒了。
但这份通报似乎未能平息公众的愤怒,反而让舆论再次沸腾。
一些网友表示目前处罚较轻,希望能有更彻底的方式来避免此类恶性校园暴力事件再次发生。
一个10岁的男孩,平白无故遭受了长达一年半的施暴。
长时间被欺辱,可能扭曲的不仅是他未来对性的态度,还有他自己的人格、性格和幸福感。
一辈子的噩梦和阴影,一句“训诫”就轻飘飘地揭过去了。
施暴者,挨了几句训话,不痛不痒,甚至没被勒令退学,还可以正常上课。
那班级里的其他孩子怎么办?他们会不会重新物色霸凌对象?
施暴者换个名字,换个学校,换个城市,长大了谁还知道他们曾经的罪行?
就像媒体评论的,有些恶魔,是慢慢地披上人皮;有些人,很小的时候就丢掉人性。
多少父母看完之后,心里估计都像被插了一把刀子。
一桩桩击穿我们认知底线的校园暴力事件,一件件“高度重视”但因为是未成年人从而逃过惩罚的新闻,一次次叫我们咬牙切齿,又回回叫我们无力反击。
03
随着通报的发出,这件事估计也就告一段落了。
可藏在这起新闻后面,真正需要探究和重视的呢?就这么算了吗?
对霸凌的姑息,无异于充当帮凶。
基于此,我有几个问题,不得不问——
第一,为什么9岁的孩子,会无师自通这种近乎变态的性暴力行为?
新闻采访里有一个细节,孙某在父亲的追问下,得知“儿子自小学二年级开始便经常遭受赵某凌辱”。
图源@央视网
那时候,赵某可能只有7、8岁。
在如今便捷又没有门槛的网络社会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心理、生理早熟的程度,已经远超过去。
有着无尽生理冲动和性幻想的他们,会更想搜罗相关信息。
科普博主@第十一诊室 曾统计过:
大多数男孩的性启蒙教材,黄色网站排第一,但比这更早入侵他们生活的,是家里藏在抽屉角落的黄色刊物、父亲的硬盘,以及不小心撞见的父母的夫妻生活。
“四五年级时,玩得好的同学打闹时会袭胸或丁丁;到了六年级,班里流传过各类以描写见长的小黄书,其中不乏虐待受虐的那种。”
当你以为孩子还小时,他已经什么都懂了。
如果性教育不到位,家教不到位,那些藏着恶劣心思的小恶魔们,反而会模仿此前的那些恶性事件,钻法律的空子,为所欲为。
一次施虐不被发现,下一次就更加得寸进尺;
一个人施虐不被惩罚,另一个人便顺势加入。
就像书里写的,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小孩子的恶是纯粹的恶。
04
第二,为什么孙某被凌辱一年半之久,也不告诉父母?
这起恶性事件,最让我心疼的便是这个沉默的孩子。
他才10岁,弱小无助,被同龄人欺负后本应想到告诉爸爸妈妈,可他宁愿独自承受痛苦,也不愿向家里人吐露半分。
报道里,男孩的父亲说,此前也曾察觉到孩子的异常,只当作是他学习压力大,没有深问,没想到他竟承受了这些。
不免反思,我们是不是把校园环境想得太单纯了。
以为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矛盾都是小打小闹,苦恼都来自学习压力。
于是习惯性教导孩子要有教养,懂谦让,
可时代变了,网络发达,孩子早熟。
甚至有的小孩会在初中政治课老师刚讲解完《未成年保护法》后,笑嘻嘻地说出一句:“我们放学以后去犯罪吧。”
孩子的社交比想象中更加残忍,沉默是被霸凌者的宿命。
可是,凭什么我们的孩子要承受这些苦难,而施暴者却可以无痛回归正常生活?
凭什么我们教导孩子要文明,有素质,讲礼貌,他们的孩子却可以跟头野兽一样?
是时候改变一下教育方法了。
电影《美国狙击手》里,少年时期的凯尔为了保护被霸凌的弟弟,挥拳暴揍男同学,父亲以这段简单粗暴的“牧羊犬理论”教育两个儿子为人善恶的标准:
“这个世界上人分为三种,羊,狼和牧羊犬。
有些人认为,魔鬼并不存在,如果出现仇恨,他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这就是羊。
对立的存在,则是使用暴力的捕食者,这部分人信奉弱肉强食,捕食弱小,他们是狼。
再来就是那些防止侵略、保护羊群的人,这一小部分人叫牧羊犬。
我们家不养懦弱的羊,而若你们变成狼,我会让你们死得很难看。
但是,要懂得保护自己,要是有人想和你打架,或者欺负你,我允许你们下狠手。”
05
第三,赵某、晋某犯下如此恶行,一句“训诫”就了事,真的合适吗?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李红勃在澎湃新闻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尽管两位作恶者是年龄不足12周岁的未成年人,但这绝不意味着相关人员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将其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专门学校可不是普通学校,里面的专门场所实行闭环管理,类似于一种“儿童拘留所”,进入其中的孩子不能自由进出学校,不能回家,他们的人身自由事实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在专门学校中,这些罪错学生要接受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特殊的矫治教育。
李红勃呼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承担起预防校园霸凌的责任。
在上述大同欺凌事件中,两位作恶小学生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这个事件性质极其恶劣、后果非常严重,可能会对被欺凌者的健康成长带来长远的、甚至是无法恢复的伤害,因此,这个赔偿数额可能会非常巨大,除了身体伤害的赔偿,还要加上精神损害的赔偿。
他最后表示,学校的寄宿管理需要受到高度重视,相关的监管需要不断加强。
大同欺凌事件,以及媒体此前报道过的其它类似欺凌事件,很多都是发生在寄宿学校,尤其是在相对封闭的学生宿舍里,这提醒政府和社会:一定要加强管理,避免寄宿制学校的宿舍成为校园欺凌尤其是性侵害的温床。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苗律师表示,如果受害者家长对有关部门的处罚措施有异议,还可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06
第四,为什么一出事就找xx妈妈,爸爸呢?
回顾孙某母亲的控诉,第一句,是“赵某妈妈,晋某妈妈,你们怎么教育的孩子?”
大家都习惯了,也默认了,教育孩子是母亲一人的职责,很少有人会剑指父亲。
隐形爸爸的问题都被谈烂了,我不再赘述,就讲讲父亲在青少年犯罪中有多大的影响吧。
调查了无数惨无人道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后,南非作家卡西·卡斯滕斯在《世界需要父亲》一书里,清楚列出:
“63%的自杀者来自父亲缺失的家庭;
80%的报复性强奸犯来自没有父亲的家庭;
来自父亲缺失家庭的孩子,产生情绪和行为问题的概率是健康家庭孩子的两倍。
因为父亲缺失,男孩们被迫加入帮派,女孩们提早性成熟,追求性刺激。诸多问题浮现,这只是冰山一角。
世界面临的最大危机是家庭危机,而父亲的缺失是问题的中心。”
尤其是养儿子的家庭,父亲就是一把悬于孩子头顶的戒尺,既权威又震慑,让孩子处处产生敬畏感。
这是母亲给予不了的。
缺席的父亲,是孩子心口的诅咒。
写得有点长,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到这里。
大家有想说的,可以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希望我们今天的追问和思考,不要只停留在这一个案件,未成年人的红线还有很多,只有关注、呼吁,才能推动事件的进步。
也更因为: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你不只是在为别人家的孩子呐喊。
— the end —
☀本文选自王耳朵先生(ld:huangezishiba),作者:王耳朵先生,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中间略懂点人生歪理。一个路见不平,就忍不住一声吼的中年boy。灼见经授权发布。部分综合自中国日报双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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